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含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人民武装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负责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落实 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结合学校校风及学风建设需要,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作出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学生管理
(一)负责制(修)订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
(二)负责制订学校新生接待工作、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抓好校风、 学风建设。
(四)组织开展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及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
(五)负责对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及解除处分的审定报批,并做好学生违纪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生维护稳定、安全知识及法制教育工作,预防和处理学生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七)协同学校团委组织开展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诚信教育 等工作,做好校园文明督查。
(八)负责办理学生证、城镇医疗保险、校方责任险、学生乘火车优惠卡以及学生户籍、学生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强化大学生素质教育,推进易班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教育管理、资助管理、公寓管理等管理体系,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
四、学工队伍建设
(一)负责制(修)订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学工队伍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开展工作,了解、分析、研究学生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业务学习培训等活动,提高学工队伍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负责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检查、考核及评优工作。
五、学生宿舍管理
(一)负责制(修)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学生宿舍的分配或调整方案,指导各学院做好宿舍的安排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做好学生宿舍的值班安排 工作。
(四)跟踪、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后勤社会化服务的落实情况。
(五)协助后勤处做好学生宿舍设备设施的配置、维护维修 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做好学生文明宿 舍的评选工作。
六、人民武装
(一)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及学生军训工作。
(二)负责学校基干民兵网络安全防护排的整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在校学生的应征入伍工作,并做好在校学生入伍后优抚和退伍后复学等工作。
(四)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及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工作。
(五)负责军事体育运动、活动的开展工作。
(六)负责学校“双拥”和“军民共建”工作。
(七)受领、协调、处理上级军事机关、人民武装及人防部门赋予学校的有关任务,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八)负责学校国旗班的训练、管理,组织每周星期一和全校各种大型活动的升旗仪式。
七、学生资助
(一)宣传、解读、落实国家、省级、学校各类奖助政策。
(二)完善奖、助、贷、补、免(减)五位一体的助学体系。
(三)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借款学生信息回执录入、跟踪贷款资金划付和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负责国家、省奖助学金和其它企事(个人)奖学金的评审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为应征入伍学生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相关手续。
(六)负责主副食品价格补贴、各类临时性生活补贴发放的管理工作,并配合团委做好爱心基金发放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开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交或减免学费,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八)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机制,合理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核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并按时核发补贴。
(九)负责组织受奖助学生开展励志成才、诚信教育、感恩 回报等主题教育活动。
八、负责本部门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以及部门事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宣传(含网站建设管理)、纪律考勤、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运行管理。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服务意识、法纪法规等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