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武装部工作职责
武装部是负责国防教育、服兵役、双拥等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武装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职责如下:
1、负责全院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及学生军训工作。
2、负责学院预备役和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3、负责在校学生和学院教职工及其子女的应征入伍工作,并做好在校学生入伍后优抚和退伍后复学等工作。
4、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工作。
5、指导社会科学部做好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
6、负责军事体育运动、活动的开展工作。
7、负责学院“双拥”和“军民共建”工作。
8、受领、协调、处理上级军事机关、人民武装及人防部门赋予学院的有关任务,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9、负责学院国旗班的训练、管理,组织每周星期一和全院各种大型活动的升旗仪式。
10、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