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工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院的工作重点,负责制(修)订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做好总结工作。
二、结合学生素质教育及校风建设需要,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作出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学生管理
1.负责制订学院新生接待工作方案、入学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学生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
4.负责对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及解除处分的审定或报批,并做好学生违纪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学生维护稳定、安全知识及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并协调各系开展学生维稳、安全、综合治理、消防等工作,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做好相应善后工作,并负责向党政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和材料。
6.会同学院团委组织开展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诚信教育等工作,做好校园文明督查。
7.负责出具学生在校期间证明,并对学生思想鉴定进行审核。
8.负责办理学生证、城镇医疗保险、学生乘火车优惠卡、学生户籍管理、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假期返乡、物品寄存和假期留校学生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学院广播站的管理工作。
三、学工队伍建设
1.配合组织宣传部、人事处抓好学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2.指导各系学生队伍开展工作,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了解、分析、研究系、班级学生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业务学习培训等活动,提高学工队伍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组织各系做好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检查、考核管理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
1.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
2.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学院学生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
4.组织各系对新生进行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指导各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工作。
6.负责心理咨询室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
7.配合学院团委指导学生心理协会开展活动。
五、学生宿舍管理
1.负责制(修)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院学生宿舍的分配或调整方案,指导各系做好宿舍的安排及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做好学生宿舍的值班安排工作。
4.制订学生宿舍管理承包管理实施方案,经常检查、督促承包组责任落实情况。
5.协助后勤处做好学生宿舍设备设施的配置、维护维修等工作。
6.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晚睡晚归检查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做好学生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
8.配合团委、组织宣传部管理各宿舍区学生党团活动室。
六、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与卫生、档案、宣传(含网站)、纪律考勤、绩效工资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服务意识、法纪法规、廉政警示等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