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海南省《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和按时发放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琼教勤助〔2018〕40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对象及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给我院的名额、金额和学院财务预算安排,本年度奖名额、对象及标准如下:
国家奖学金,2人,评选对象为大专层次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招五年级视同)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国家奖学金提名奖若干名,奖励金额1000元/人。由各系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初步人选中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将授予国家奖学金提名奖称号。
二、名额分解
2018年度各类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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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系 部 |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
|
1 |
软件工程系 |
1 |
|
2 |
网络工程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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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管理系 |
1 |
|
4 |
数码设计系 |
1 |
|
5 |
电子工程系 |
1 |
|
6 |
艺术传媒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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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语旅游系 |
1 |
|
|
合 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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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从各系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 |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8日,学院下达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文件。
(二)9月19日至9月21日,学生准备材料、申报,各系部受理学生申报材料。
(三)9月24日至9月26日,各系部在查阅材料、访谈、了解申报学生情况后,根据所下达的名额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向所在系部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9月27日,各系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奖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及有关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审核,并从国家奖学金初步推荐名单中提出建议人选2名。
(五)10月8日至1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时向全院师生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2017年9月秋季的《学生手册》中相关的规定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教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和广播等方式宣传其先进事迹。
(三)各系部要通过网络、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将政策、评审程序和方法广泛地向学生宣传和解释并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学院下达的指标进行推荐和评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本系部师生公示,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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